這一刻的我很後悔,一直以來,我都很討厭別人失約,我就是這樣一個人,答應了你,我就會真的做好,但這次,連我自己也騙了自己.
這是一件小事,但可能令關係更惡化.把感受打出來,也算是一種贖罪...
想替自己解釋,但又有什麼作用呢?錯了,就是錯了.
中一時期, 我們班主任說了一句話,''一人犯事一人當,這話並不成立,一人犯了事,又怎能一人當呢?你可能因此而影響到很多人.''她並不是一位受學生歡迎的一位老師,所以當時我對她所說的顯得很不以為然. 直至現在,我才明白固中意義.
一個人的過失,這責任又怎會是一個人能當得起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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